2008/10/15

下台到底負了什麼責任


這陣子接觸一些設計案,每次客戶配合作業拖延的時候,常聽到一句口頭禪:「這是我的錯,有什麼責任算我的!」,到頭來,設計案時間延長,驗收、請款的時間相對地也就往後延,實在搞不清楚所謂的「算我的」指的到底是什麼。我在意的只是客戶趕快把該給的資料、該配合的作業程序補上,讓我可以順利地執行設計案;至於「算誰的」這檔事,對我來說沒什麼意義。這讓我想到媒體上常看到的官員倦勤、辭職以示負責的問題。

以前常聽那些當官、當民意代表的喜歡說:如果如何如何,我就辭職﹙下台﹚以示負責,演變至今,這種拿烏紗帽來做擔保的情形更是層出不窮。對這些人而言,要做出這種「負責任」的承諾我不清楚是否真的需要什麼勇氣;當官、玩政治的還不就是那些人,這邊辭官了,另一邊總有另一個職務等著安插進去,做這種承諾他承擔了多少風險,大概只有老天爺知道。

就小市民而言,他們辭職以示負責,但是爛攤子留給大家來承擔,這算是哪門子負責?「辭官、下台表示負責」這種認知實在是太濫用了,很多人抱著姑且一試的玩票心態,上台玩一玩,不到幾個月的時間,一旦出皮漏就嚷著「辭官以示負責」,一副不戀棧的態勢。事實上或許早在一開始就不適任,下臺是遲早的事;更嚴格來說,當初根本不應該上台;就算自己不辭退,遲早要被革職。所謂的「下台以示負責」只不過是為自己留著顏面,在別人決定你的去留前先自行宣佈罷了。更何況做的又不是無給職,出問題拍拍屁股走人,負責?講得實在太嚴重。

辭不辭官其實不是重點,重要的是辭了之後問題究竟有沒有解決。如果辭了之後再換一個玩票心態的人就位,結果每個人都繼續擺爛攤子,每個人也都負了責,但最後苦的還是老百姓。真要負責的話,應該是在做每一個決定前都小心求證、確實監督執行。動不動拿現有官位及個人官途來做擔保實在太沉重,小老百姓無福消受。如果每個人都用「大不了辭職、下台以示負責」的心態做事,這種「勇於負責」的氣魄,我想,還是留著到別處用吧!

下台以示負責?「以示負責」免了,至於「下台」,這是一定要的啦!

原刊載日期:2002/10/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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